中心管理
运行机制

一、实验室开放运行情况

1、本科生实验课教学实验室

(1)开放时间: 上午8:00——11:40

下午14:00——17:40


(2)开放对象及任务:

I.本科生实验教学;

II.未完成好实验课内容需要补做实验的本科生;

III.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由学生自主选题,自己提出研究计划与路线,并获得相关老师与实验中心批准后即可实施;

IV.本科生科研立项项目;

V.本科生毕业论文课题。

2.音乐学综合实验室

由3间实验室组成,具体如下:

大型仪器设备室两间:其中数字音乐音响设备58套,每套包括midi键盘、音源、midi接口、电脑、音序软件、和声教学软件、乐曲自动编配软件、数字音频处理软件、数字化视唱练耳软件等;还有一套小型全功能数字录音系统,可以进行小型乐队、合唱队录音以及基本的音乐混音处理。数码钢琴25台(套),采用日本罗兰公司最新设计的网络化管理,手感接近真实钢琴,用于钢琴集体课和钢琴即兴伴奏教学实验等;

音乐表演与演播厅:配备有高级斯坦威三角钢琴2台、雅马哈三角钢琴4台、专业舞台音响、灯光等设备;

音乐排练厅:配备有合唱、合奏等大型乐曲设备以及多媒体视听设备。

3.运行情况

实验室的开放运行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增强了学生自主设计、操作实验的能力,增加了学生对高端实验仪器的认识与操作的机会,也开阔了学生的眼界。

二、实验室管理制度

1.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使实验教学及实验室使用与管理规范化,示范中心建立起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些制度是行之有效的,它使得实验室工作的各方参与人员更有责任心,使得学院及实验中心对各实验室的管理更为有序,有章可循。随着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这些制度将会变得进一步完善。

音乐学院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规程项目如下:

《实验室管理制度——总则》

《分则I:实验室管理制度》

《分则II:学生实验守则》

《分则III:实验课成绩考核办法》

《分则IV: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分则V: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

《分则VI:常用、专用与科研共享(公用平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规则》

《分则VII: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分则VIII:实验教学器材和耗材的购买和报销制度》

《分则IX: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分则X:实验室人员的工作量和考核办法》

《分则XI:实验室教学管理中心主任的职责》

《分则XII:实验室任课教师的职责》

2、实验室日常管理
⑴ 实验室开放使用管理
进入实验室工作采用双重登记,一是刷卡,电脑自动登记,二是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实验教师还必须填写实验教学记录本,说明实验名称与内容。学生因实验而异或分组或独做,每组学生有固定的实验仪器,每次做完实验后在实验仪器使用记录本上签名,并说明仪器性能状况,以便管理人员随时掌握仪器设备现状,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责任感。
⑵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每件仪器设备都有标签、卡片与帐,做到了帐、物、卡完全相符。各实验室有一本自己仪器的电脑帐,实验中心与院办各有一套全院仪器设备总帐,随时可以了解各实验室设备状况。每学期末组织一次实验设备全面检修,确保仪器设备经常处在良好状态。大型仪器设备实行责任人专人管理,并设有使用登记本。音乐学综合实验室还设有录象监控装置,可保留最近两个月的录象内容,以便随时查看,保证了大型设备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实验中心每学期组织五次以上的大型设备使用技术讲座与演示操作,提高了工作人员及学生的操作水平,也有助于设备管理。
⑶建立了网络化管理与信息交流平台
实验中心网站包括如下内容:①各实验室性质及相应设备情况;②各实验室教师安排;③实验室开放研究项目信息,包括教师提示的项目和学生自主研究项目,开放研究项目的申请程序;④实验教学效果及实验室管理情况的调查与意见反馈等。

三、考评办法
实验室考评依照华中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条例进行,内容包括: 实验室综合效能, 实验教学效果, 实验室科学研究和实验室综合管理等四大部分.由实验教学中心组织对各实验室评估,以便接受学院以及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实验室教学中心的考评。

1、实验室综合效能考评:包括实验室利用率(课时数/年),仪器设备在用率,仪器设备完好率,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利用率。

2、实验教学效果考评:包括实验开出率,实验课分组人数,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学生实验考试内容与成绩,学生实验报告水平,学生的综合实验能力等。
3、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实验室支持的科学研究项目与成果.
4、实验室综合管理:包括实验室规划,实验教学管理(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记录等的完整性),仪器设备管理(仪器设备的帐、物、卡;使用记录;损坏与维修记录)。
5、实验室开放及其效果评估:实验室对校内、外开放,实现资源共享的情况。包括开放时间记录,开放对象,针对的项目,取得的成绩等。
6、任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实验中心的考评:根据规章制度-实验任课教师的职责,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对任课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进行考评。同时,采用调查表和网上反馈等形式听取师生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实验中心的意见,及时沟通,改进工作。
7、 实验室制度的执行与安全卫生评估:包括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验室的安全与日常卫生情况。
8、两年一次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先进分子评比表彰。

四、质量保证体系
从下述方面着手保障实验课教学质量。
1、认真修订了实验课教学大纲,原则是保障基础,注意综合性与创新性,达到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能力,激励学生的创新激情。大纲兼顾了实验内容在技术与艺术、能力与素质等方面的平衡。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查,协调各门实验课内容,避免重复。
2、院教学委员会要求各实验课每年有10-20%的内容更新。
3、在实验教师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每年聘请一定数量的在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授讲一轮实验课,以便引入新的技术与信息。
4、首次上岗任教的教师要试讲和试做,由示范中心与实验室主任组织评教。
5、每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实验教学竞赛的活动,促进教学。
6、听取学生的反馈信息,改进实验教学。

五、运行经费保障

经费主要有以下几类:

1.教学实验室专项建设经费: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简称“中央专项经费”)和校内预算经费(即“校内拨款”)。

2.教学实验室运行保障配套经费:主要有实验教学材料经费(经费一般参照学生当量值生均100元预算)、本科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一般参照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0.5%预算)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术交流与研究活动运行经费(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5万)。

3.大型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基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全年受理申请并按一定比例分担大型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