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及高雅音乐、推出新人新作、推进我国艺术教育发展,为音乐演奏人才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展示和交流的平台。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中央电视台将于2008年在北京举办“2008CCTV钢琴 小提琴大赛”。大赛组委会对大赛的比赛程序、评比规则和表现形式进行了认真研究,制订出如下章程。
一、大赛组织机构
1、大赛组委会由中央电视台有关领导组成,大赛在组委会领导下进
行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导演组、评审组、赛事事务组、宣传组、制片组,分别承担相应工作。
2、专业评委组,主要由来自音乐演奏、教育、理论、创作以及音乐
指挥、电视艺术和文化学术界的专家组成。
3、监审组,由中央电视台和中国音乐家协会负责人及德高望重的音
乐专家组成。监审组对大赛规程及评委评判进行全程监督。
二、大赛分组及参赛选手范围
大赛分为青少年和成年两个组别。分别是:
钢琴类青少年组/成年组
小提琴类青少年组/成年组
具体要求如下:
1、青少年组:17岁以下(含17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成年组:18岁——35岁(1973年10月1日—1991年1月2日期间出生)
3、参赛选手含港、澳、台及海外华人、华侨。
三、大赛程序
大赛分为报名选拔、初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
● 报名选拔:由参赛选手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音像资料、简历、照片等相关材料寄往大赛组委会指定地址,由评审组选拔进入初赛。报名演奏曲目为:(具体曲目见附件《大赛曲目范围》)
钢琴组别
1. 一首练习曲
2. 一首中国作品(提倡演奏新作)
3. 古典奏鸣曲一首中的一个乐章
小提琴组别
1.一首随想曲
2.一首中国作品(提倡演奏新作)
3.一首奏鸣曲中的一个乐章
总时间20分钟,不得少于15分钟
●初赛:初赛将在全国设立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沈阳、西安、成都、厦门八个分赛区,进入初赛的选手现场演奏,由大赛评审组进行初赛评判。初赛演奏曲目为:(具体曲目见附件《大赛曲目范围》)
钢琴组别
1. 一首练习曲
2. 一首中国作品(提倡演奏新作)
3. 古典奏鸣曲一首中的一个乐章
小提琴组别
1. 一首炫技性乐曲
2. 一首小品
3. 一首奏鸣曲中的一个乐章
总时间20分钟,不得少于15分钟
1、比赛日程
日期 主要内容
2008年8月12日——9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大赛报名阶段
2008年10月20日之前 停止发放初赛通知书
2008年10月20日——11月30日 分赛区进行初赛
2008年12月12日——12月17日 在北京进行复赛
2008年12月19日——12月29日 决赛及颁奖仪式
四、报名方式:
●从指定官方网站www.cctv.com下载报名表。
3、填写报名表,附交所要求材料,于2008年10月20日前(邮戳日期为准),以邮递方式向大赛组委会报名。(报名者应保留所有送审材料的复印本,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遗失的责任,且资料概不退还。报名表填写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无效。)
武汉分赛区报名电话:027-87329669 027-65006700或13971543346
邮寄地址:武昌区粮道街紫金村特一号 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栏目节目部 郑婷月
邮政编码:430071
电子邮箱:lhszty@163.com
随同报名表需附以下材料:
●近期彩色证件照2张(2寸),彩色生活照、艺术照各1张(6寸)。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本人简历。
●由本人签字证明属实的近期演奏的录像DVD或CD各两张。曲目要求见大赛程序一章
●演奏资料要求如下:
报名者所提供的录像或音频资料(DVD、CD光盘)必须是本人演奏,不得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资料经过处理,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
1、音像资料的音质必须达到大赛组委会所接受的标准。
2、音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3、音像资料及其包装盒上必须注明表演者的姓名、所录作品的目录和长度、录制的日期和地点。此资料组委会不予退还。